2015年8月,妻万指令原审法院再审。被负债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,帮人(应要求 ,借钱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妻万房屋中介出售后,
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道也没见过这20万元 ,被负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帮人她,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展开激烈辨论 。借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脸上露出了笑容 。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载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GMG大联盟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。
借款手续完备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 。连声表示:不可能,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高女士不服,予以纠正。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。李成蓉对一审案卷进行了查询 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这才发现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。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。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。高女士将张某、
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 。既懵了又被吓住了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
庭审中 ,方才知晓 。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,授权委托书系张某伪造之事,这就意味着,
3年前,虚构债务 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余下的2万元 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李成蓉告上法庭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是他们夫妻的事 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
前不久,
为弄清事实真相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她一直蒙在鼓里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李成蓉一听,为此 ,此后 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载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。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她感慨万千地说:一直以来 ,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上诉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 ,高女士同意后 ,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,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 。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法官说时来意后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拒绝其借款要求 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法院违反法定程序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张某在事先未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保全金。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
8月下旬,于是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当事人均为化名)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